东营港公司船岸安全装置采购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东营港公司船岸安全装置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东营港公司船岸安全装置采购 | 供货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船岸安全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共1套,DN300,包括手动切断阀、紧急切断阀、压力/真空释放阀、电动卸载阀、气液分离器、液位计、防爆轰型阻火器、管端阻爆燃阻火器、流量计、压力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含氧量传感器、控制系统等构成,并设有惰性气体管道接入点、底座、地脚螺栓、撬装内控制线、管线、连接螺栓、配对法兰、垫片、电控系统(含外部接口)、防爆电器控制柜等),以及场地边界内所有设计、供货和安装(不含基础、场平、红线以外管线)。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 2023年11月 |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营业执照, 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成立时间满3年。 (2)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财务要求: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证良好。 2、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1套不小于300型船岸安全装置业绩证明,供买方以备复核。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扫描件且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国家认可的船岸安全装置防爆合格证和型式检验证书、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方名称、装置规格,投用使用时间、验收合格证明,业主盖章的用户证明、业务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若未提交上述资料,则视为无效业绩。 3、信誉等要求: (1)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2)纠纷、仲裁及诉讼情况,近三年无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其他要求: (1)能提供供应商廉洁诚信商业往来声明书。 (2)能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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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东营港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 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