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华北分公司 - 2023年10月第1批)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华北分公司2023年10月第1批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天津销售分公司办公室装修服务 | 为保证天津销售分公司日常办公工作的正常开展,满足天津销售分公司新租赁办公室的正常使用,天津销售分公司需开展MSD-C2-9层办公室的装修服务,包括原有装修的拆除、新布局的装修等。 | (2023年11月) | 1.营业执照要求: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2.资质要求: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一项商业写字楼楼宇装修业绩,业绩需为已验收完工状态,且单笔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50W。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金额页(或结算单、验收单、发票等其他能证明合同金额的材料)、工作地点描述页(需体现出装修地点为商业写字楼)、工作内容描述页、以及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承包方与发包方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或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4.财务要求: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5.须成立时间最少满1年(含1年)(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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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中海石油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体检服务项目 | 为满足员工健康要求,同时落实员工福利,需为员工提供2023-2025年度体检服务,按照性别、已婚未婚等区分不同套餐,包括不限于内科、外科、妇科等体检项目。 | (2023年11月) | 1.营业执照要求: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服务地点要求:距离天津销售分公司办公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泰达MSD-C2座)方圆2公里范围内的三甲医院。 4.业绩:应答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备不少于2项体检服务业绩,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体检业绩证明,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5.须成立时间最少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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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天津销售分公司、天津新能源2023-2025年度物业服务 | 天津销售分公司、天津新能源为保证现有办公场所的正常使用,需开展2023-2025年度物业服务,用于提供泰达MSD-C2楼宇的房屋本体及公用设备的维修管理、环境保洁、绿化养护等服务 | (2023年11月) | 1.营业执照要求: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应答人需为泰达MSD-C区写字楼指定物业服务公司。 3.须成立时间最少满1年(含1年)(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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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河北销售物业管理服务采办 | 对办公场所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公共秩序维护、绿化、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具体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房屋及物联网大厦区域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 2)物联网大厦区域内安全及秩序维护: 3)物联网大厦区域内消防设施的维护及消防管理; 4)物联网大厦区域内电梯的维护及检修。 | (2023年11月) | 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应答人需为物联网大厦指定物业服务公司。 3.须成立时间最少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虛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