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湛江区域中心-东方29-1气田开发工程现役设施改造一体化改造服务20231208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东方29-1气田开发工程现役设施改造一体化改造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 1 | 东方29-1气田开发工程现役设施改造一体化改造服务 | 工作内容主要有:对东方13-2CEPB平台及东方终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根据现有EMS系统、生产工艺流程监测系统改造、智能调配气系统的现状,相应升级和增加系统控制站,以满足东方13-2CEPB平台和新建东方29-1平台要求。 详见附件1 | (2023.12) | 1)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信誉要求:1.申请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近三年(2020年-报价截止日前)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5.申请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6.询价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议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响应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响应文件为准。 |
| 2 | | ★业绩要求 | | A、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前至少具有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验收的油气田平台设施或设备系统改造服务,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及所对应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 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含签署时间)、服务内容及技术内容。 B、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所对应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C、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将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D、如提供的业绩客户为中国海油系统内公司,需另提供一份海油外客户业绩(业绩内容不限),证明中国海油并非唯一服务客户。 (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
| 3 | | ★资质要求 | |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证书认证范围应覆盖系统软硬件开发设计或系统集成维护等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服务内容。 |
| 4 | | ★人员要求 | | 1)投标人需提供至少1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中级电气工程师/机电工程师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气专业/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现场作业人员需具备五小证,健康证,硫化氢证,补差证。 |
| 5 | | 服务地点 | | 1)海上安装作业地点为东方13-2CEPB平台。 2) 陆地安装作业地点为东方终端。 |
| 6 | | 服务期限 | |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3月,工期6个月(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
| 7 | | 技术要求 | | 详见技术文件第二条服务内容。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4月3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次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公告条款材料。
联系人:王思婷 0759-3900761
E-mail:wangst4@cnooc.com.cn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