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电集团西南分公司电厂板块2024年3月份采办计划公告
气电集团西南分公司电厂板块2024年3月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西南分公司电厂板块2024年3月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1 | 中海油广西北海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用地预审服务 | 采办名称:西南分公司北海电厂用地预审服务 采办内容:针对中海油广西北海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完成用用预审阶段相关论证报告的编制、审查、报批和相关的技术支持工作。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工作范围和技术要求》。 | 2024年3月 | 1.营业执照:应答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应答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应答人应在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具有1个合同以上的完工业绩,业绩以完工时间为准。 业绩为: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的用地预审服务项目完工业绩。 业绩材料须提供:合同文件关键页和验收证明材料。合同文件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页及项目信息页。验收关键材料包括服务验收页或证书或结算发票。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4.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5.应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3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应答人复核,应答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投标截止前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未在系统中领取询价文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中国海油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