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石化运行七部、煤制氢部过滤器改造采办计划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惠州石化运行七部、煤制氢部过滤器改造)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惠州石化运行七部、煤制氢部过滤器改造 | 惠州石化运行七部、煤制氢部过滤器改造 采购范围及技术指标详见附件信息。 | 2024.7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成立时间满三年。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3.投标人所供货物需满足本项目要求加工制造能力:投标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至少为A2级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许可证;对于已换新证的投标人,须至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D级,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需满足招标方资格审查要求。 | 详见清单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炼化采办中心惠州石化派驻组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