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工程-浙江LNG三期项目-气体超声波流量计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石化工程-浙江LNG三期项目-气体超声波流量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石化工程-浙江LNG三期项目-气体超声波流量计 | 气体超声波流量计1批,测量介质包含NG、BOG气体等。 | (20247月) |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若为本次投标所投液体超声波流量计的制造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取得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1)投标人所投产品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在中国境内具有不少于1个LNG接收站项目或具有接收站性质的(即满足GB51156-2015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设计规范)调峰站项目(需提供满足GB51156-2015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设计规范2.0.2条液化天然气接收站要素的证明材料)测量介质为为低温NG或BOG气体(设计温度≤-168℃)的超声波流量计供货业绩,其中单项业绩供货数量不少于2台。 4、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销售合同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相关技术参数)和2)到货验收材料。(提示:以上 2项资料,缺少任何 1项都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3)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上述到货验收材料至少有甲方签字或盖章)。(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3)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合同外还应提供已完成的订单、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一份订单即算一个有效业绩。(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双方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或到货验收材料无甲方签字或盖章,以及验收时间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