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化公司智能型电动执行机构框架协议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炼化公司智能型电动执行机构框架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炼化公司智能型电动执行机构框架协议-202409电仪 | 智能型电动执行机构一批(信号型式:4-20mA+HART、FF总线等)。 | (2024年9月) | 1、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2、制造商应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制造商应提供执行机构电气部分的防爆合格证、CCC认证证书。 4、参与连锁的执行机构应提供权威机构出具不低于SIL2 等级认证证书。 5、FF总线型的执行机构应提供FF基金会会员资格及认证证书。 6、具有盐雾腐蚀功能的执行机构须取得国际认证的?ASTM B117或?ISO 9227证书。 7、带有高级诊断功能的执行机构应取得与主流DCS厂家的联合测试报告或兼容性互认证书。 8、2018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制造商需提供在中国境内应具有至少2项单笔合同或订单金额大于100万元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扫描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签字或盖章有效)。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项目名称、货物名称、数量及对应清单、到货验收材料等。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证明文件未包含以上信息,均视为无效业绩。 |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8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此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炼化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 9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