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辅助设备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化验辅助设备)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 化验辅助设备 | 26台化验辅助设备 | (2025.12) | 下列任何情形出现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问题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质量问题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 (2)投标人或投标人本次招标相关业务范围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次招标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a)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b)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c)处于破产状态的;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10)投标人参保人数不能为零。 以上所述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以及代理投标情形下的制造商。 | |
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应具有1个化验设备的合同业绩,该业绩合同应包含不少于10台(套)化验设备且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
采购范围:
凝固点分析仪、全自动红外测油仪、BOD5快速测定仪、生化培养箱、制冰机、防爆冰箱、恒温水浴(带制冷)23°C、恒温恒湿箱、烘箱、超声波清洗器、多功能振荡器、铂坩锅、坩锅钳、冷藏柜、
氮气发生器。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5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炼化采办共享中心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