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信托数据治理服务项目供应商资源开发公开征集公示
中海信托供应商资源开发公开征集公示
中海信托因生产建设工作需要,诚邀具备研发能力、制造能力和相关业绩的国内优秀供应商,与中海信托共同开展工作。现将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1.需求概况
实施内容涵盖咨询规划和实施落地两部分:通过咨询规划从数据治理顶层战略规划开始,到机制与管理制度、元数据、数据标准、数据质量等方面逐级深入,以自下而上的数据问题和需求驱动,结合自上而下的数据领域统筹规划,全面建立适应我司的数据治理体系,为企业数据资产管理、数据仓库建设及应用的推广提供指导;实施落地主要是建立公司级别的数据仓库,具备数据统一采集、存储和加工等能力,对数据提供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为管理科学化、智能化提供基础信息支持,实现统一监管报送,满足各监管模块的报送,不断提升公司数据应用分析和应用能力,推动全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相关软件产品采购、项目咨询和实施、技术支持服务费、相关培训等,不包含硬件设备采购。
本项目分为两个阶段实施,一阶段重点是建立数据治理体系,搭建数据仓库底座,实现重点监管报送模块的报送及治理(East4.0、1104、2021版、20023版全要素及人行资管报表);二阶段将针对数据治理体系进行完善,针对EAST4.0(《信托业监管数据标准化规范》)、信托1104开展专题治理,搭建统一监管报送平台,建立风控、经营分析、运营管理数据应用集市;同时对数据仓库建设进行完善,满足内部管理的数据应用需求。
2.对供应商的要求
2.1资质要求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信誉要求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2.2.1申请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以问题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申请人承担重大质量问题责任并对申请人进行处理的;
2.2.2申请人或申请人与本次招标相关的某类产品/业务范围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招标项目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2.3申请人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2.4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2.5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2.2.6申请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2.7申请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申请人申请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2.8申请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信托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2.3业绩要求
2.3.1须有近三年与本项目相关(合同签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后)3个及以上(包含3个)的数据治理或数据平台项目建设的实施经验,需提供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相关内容页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2须提供成熟对接相关系统TCMP、TA、CRM、FA、TUSP、AM等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说明、技术白皮书、知识产权证书、源代码、相关数据字典等
2.3.3须有相应的管理体系认证或软件成熟度认证(ISO或CMMI)
3.项目联系人
请感兴趣的供应商于2023年8月14日前,与我方联系人接洽。
联系人:辛磊
电 话:021-23191979
邮 箱:xinlei2@cnooc.com.cn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