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油田开发前期研究项目中的勘察服务,是否属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采办预算达到3200万的工程场地详细勘察,是否属于依法必招项目。 采办项目简述:为开发项目工程场地详细勘察顺利有序推进,尽快完成平台场址勘察工作。项目主要通过工程物探、工程地质和海洋环境勘察,查明新平台场址区的水深地形、海底地貌、浅地层结构、工程地质特征、水文和腐蚀环境特征,为平台的设计、施工及维护提供基础资料。
上游油气田开发项目是法定工程建设项目。针对法定工程建设项目(含前期研究)进行的金额达100万元人民币的勘察服务属于法定招标范围。依据如下:《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二条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一)使用预算资金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 10%以上的项目;(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