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年度生产建设计划,采购固定资产(工作集装箱一套),预算金额28万元人民币,请帮忙核实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范围? 如果不是依法必招范围,采购结果超预算的话,达到多少金额属于依法必招范围? 谢谢
采购固定资产(工作集装箱一套)且预算金额28万元人民币,不属于法招范围。
是否属于法招,与采购标的物是否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是否是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与实现工程基本功能不可分割组成部分,及其估算价是否达到200万元人民币有关,而与“采购结果超预算”无关。
解释及依据如下:
法招范围指中国境内工程建设项目,其达到一定规模(金额)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